日期:2016-1-14(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缺乏详尽解释收费种类繁多 "借读费"弄晕学生家长
新桂网-南国今报讯(记者罗素玲)连日来,今报热线及各城区教育主管部门不断接到学生及家长的咨询,其中主要内容仍为一些学校收取的“借读费”问题。由于不同学校、不同学区,借读费也不一样,种类繁多,加上校方缺乏详尽耐心的解释,许多家长被弄得晕头转向。23日下午,家住永前路的张先生不解地问:去年下半年铁路学校已划归柳州市管理,他们的家就在柳铁一所小学的校园旁边,可他的儿子这个学期注册,仍然要交“借读费”。他问了几名教师,他们的回答都是:“我们是按规定进行的,这个学期继续收。”但到底有哪些规定?哪来的规定?没有一个人肯向他解释。当记者根据柳州市教育局制订的有关学区划分规定告诉他:新的学区划分是按学年进行,并且是根据学区生源总数,在每年秋季开学之前,重新划定时,他立即理解地说:“我明白了。”连日来,像张这样的家长有不少,柳南区教育局也接待了近20名。但他们基本上都是在学校得不到解释之后,才向教育主管部门及媒体反映。与这类家长不同的是,还有一些过去已经一次性向学校缴纳了“借读费”的学生,现在所在学校又提出一些增补的收费项目。虽然这些项目已取得物价部门同意,但校方没有明白地向家长做出解释,同样留给家长诸多不解,令他们不得不怀疑学校是否在乱收费、多收费。同时,外来农民工子弟的“借读费”也是一大热点。柳城县沙埠镇中心小学的家长刘先生告诉记者,他是湖南郴州人,10多年前就在柳州谋生,可一双儿女仍需要交“借读费”。更令他备觉不公是:学校告诉他是外省人,每个孩子每学期还得要比当地的借读生多交50元。他问了多名教师,可都没人给他明白的解释,他认为这是对他们外来人员的歧视。昨晚10时,当记者了解清楚,将柳城县教育局黄梦荣局长的解释告诉他时,他迅速“冰释前嫌”。黄说,由于现行的义务教育经费投入,都是由地方财政支付的,外来人口进入之后,占用了当地的教育资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是可以适当收取“借读费”的。柳城县在数年前就根据这些规定,制订了“借读费”的收取原则:学校可以对户口不是柳城县的借读生,按一定比例收取高于本县借读生的“借读费”。今年春季柳城县建镇以上的小学,借读费是400元,沙埠中心校对刘的孩子所收取的借读费是350元,应该是合理的。另一些反映较多的问题,是部分家长将学校收取的学杂费与课本费混合计算,超出了学校公示的单一收费项目,令他们担心学校“有章不循”。刘认为,这些规定学校每个教师都应该熟悉,如果他们对每个借读生及家长都进行解释,又岂会多出这么多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