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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刊文:上市公司“抢新闻”须依法依规

日期:2019-12-11(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经济日报刊文:上市公司“抢新闻”须依法依规

经济日报刊文:上市公司“抢新闻”须依法依规

发布时间:2019-02-17 22:24:57 已有: 人阅读

2月12日,苏宁易购相关负责人在未发布正式公告前,突然宣布收购部分万达百货门店,此后苏宁易购股价出现波动。无独有偶,在1月16日举行的格力电器临时股东大会上,也是在尚未公告2018年公司业绩时,相关高管人员在回答股东提问时顺口说出“格力电器2018年税后利润为260亿元”。对此,相关部门已发出警示函。但是,类似不当信息披露对市场的影响已经产生且不可撤销,其违规性质是否可以“口误”、不懂规矩等原因一笔勾销?对上市公司“抢新闻”等不当信披行为该如何加强监管?

近年来,尽管A场机构持值占比显著提升,但从投资风格看,仍然带有很大的散户化、投机化、短期化特征。在这样的市场中,信息是影响股价的重要因素,也是考量市场规范程度的关键指标之一。有效监督市场信息,有利于维持市场整体秩序,提升股票市场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对创造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以修订后的《证券法》为核心,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为补充的一整套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为改善资本市场信息披露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依然有一些问题不容忽视。一是违法披露依然存在。少数公司和个人出于所谓“市值管理”的不良动机,发布不实信息,诱导甚至坑害投资者。二是信息披露不及时或“抢跑”,往往涉嫌内幕交易。由于法律法规只能惩处和监管已经实施的行为,在判定因不当信息披露引起的内幕交易时,调查取证很难,认定主观违规泄密更难,以致此类行为屡禁不止。三是信息披露随意性、非主动性过强,由此容易带来市场对公司业绩的“阴暗”猜测,并伤害公司管理严肃性。

资本市场也是信息市场,作为公众公司,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本应慎之又慎,而目前暴露出的一系列问题说明,加强和完善信息披露管理的严肃性、全面性已刻不容缓。

一方面,对于公众关心、市场极其关注的部分关键信息,可考虑进一步构建强制信息披露制度,在解疑释惑的同时,增加上市公司的公信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从行政处罚和稽查执法角度,继续督促上市公司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规则,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增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

此外,要从公司治理角度,继续明确上市公司及相关人员的信息披露职责和保密责任,保障投资者平等获取信息的权利。作为公司股东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要积极配合和协助上市公司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切忌为了博眼球、争新闻而“抢跑”。唯有如此,才能确保上市公司信披真实、完整、及时、有效,从信息公正上保护投资者权益。伊春癫痫病医院哪家较权威湖北治癫痫的医院去哪找武汉癫痫什么医院比较好癫痫没得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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