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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的哥被劫杀案宣判3凶犯分别领刑其中1人死刑

日期:2016-8-26(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本报讯(记者郑利平 通讯员刘林翰 黄佩凤)去年底,荔浦县发生一起恶性事件,一名出租车司机大白天被3名男子抢劫,而后因无钱赎身被杀,此案在荔浦县引起不小震动。日前,这起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抢劫杀人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3名凶犯付某、刘某和古某死刑、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5年癫痫病的发作症状

现年22岁的付某、20岁的刘某、18岁的古某,均为荔浦县青山镇人。

2008年12月13日下午,付某、刘某、古某3人凑在一起商议如何弄钱花。付某认为抢劫行人容易,刘某表示抢三轮车有钱,古某则提出抢劫出租车最来钱。由于意见不统一,3人决定先购买作案工具,便一起到荔浦县城街上买了3副黑色手套。

12月14日上午,3人再次商议,决定抢外地人开的出租车,并进行分工,购买了水果刀和尼龙绳。当日下午2时许,古某到荔浦县荔城镇金花酒店门前,租乘重庆市垫江县沙坪镇村民龙军(化名)驾驶的桂H牌红色长安铃木出租车(该车挂靠荔浦运通出租车有限公司),在荔浦县四号圆盘接上付某、刘某后,以出去游玩为由,将龙军骗往荔浦县大塘镇方向。

当车行至荔浦县大塘镇黑石坳(地名)转弯处时,古某谎称下车小便,让龙军靠边停车,付某、刘某趁龙军不注意,则将刀架上了其颈部声明抢劫。而后,3人将车开到一偏僻处,从龙军身上搜出200元现金、一部手机及一些银行卡。3人逼龙军说出密码后,本想去银行取钱,又怕有电子眼监控,放弃了,转而让龙军通知家人拿钱赎人。

龙军表示刚买了车,没有钱。3人只好将车开到附近山边全国癫痫医院,把龙军囚禁于一个山洞内。其间,3人曾想过释放龙军,但又怕其报警,遂决定将龙军押至大塘镇苏结村山岭山灭口。

行凶前,付某再次威胁龙军让家人拿钱赎人,未果,便与刘某、古某2人一起用尼龙绳勒死了龙军,而后开车逃离了现场。4天后,付某、刘某、古某3人分别落网,检察机关于是以抢劫罪向法院提起诉讼治疗癫痫小发作

市中院审理认为3人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对3被告人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李华林作者:郑利平 刘林翰 黄佩凤来源:桂林生活网—桂林晚报【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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