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8-5(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风水”合约没有得到履行
“风水大师”以“债务关系”上诉被法院驳回
律师称属于无效合同
“风水”合约未兑现起纠纷
钟光明(化名)是一名生意人癫痫病的典型症状。2012年11月,钟光明准备在九江投资建厂。为了确保今后生意兴隆,钟光明经朋友王贤月(化名)介绍,认识了当地有名的“风水大师”汪海洋(化名)。
在一来二往的交往过程中,钟光明被汪海洋的“风水”理论所折服。不久北京癫痫病医院,钟光明与汪海洋签了一份合作协议,约定由汪海洋为钟光明筹建的公司提供环境风水调整,酬劳费10万元,先期定金3万元,余下部分将在公司正常运转的情况下给予返清。
合作协议签订后,在履行合约的过程中寻医问药网,汪海洋为钟光明的办公场所、生产车间布局设计及环境风水进行调整。一切按约定履行后,汪海洋向钟光明索要余款7万元。钟光明以公司运营状态并未达到事先约定的效果为由,拒绝支付余款。
律师称属于无效合同
今年8月,汪海洋以钟光明的公司未履行合同为由,以“债务关系”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对方履行约定。
最终,法院依法裁定汪海洋与钟光明的合作协议为无效合同,驳回了汪海洋的上诉。
汪海洋在这次诉讼案中为何败诉?记者采访了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的罗嗣音律师。
“此案的焦点主要集中在该合约是否合法有效?合约约定的债务关系是否成立?”罗嗣音告诉记者:“在本案中,表面上看是一起欠款纠纷,实质上却是一起典型的迷信活动。钟光明与汪海洋签订的合约,涉及到迷信活动,有违合同法的基本精神,双方合约依法应确定无效。法院的裁定是完全根据法律来进行的!”
“根据《合同法》第七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该案中,双方签订的合约是以‘风水调整’为主要内容,‘风水调整’在具体民事活动之中属于迷信活动,依法不予保护。”罗嗣音向记者作了进一步解释。